河南省政协委员李建霞:应大力推动河南省数字文化产业创新发展“数字文化产业是我国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的新业态、新领域,是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消费互联网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全国各省市陆续出台相关政策,支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数字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阶段,加快培育和壮大数字文化产业已成为各地经济发展的新引擎。”1月28日,出席河南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的省政协委员李建霞说。
李建霞指出,河南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河南省数字文化产业总体规模量不大、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市场机制不完、数字文化与产业融合度有待提升、数字文化领军企业亟需培育、数字文化专业人才较为缺乏等方面。
她建议:(一)科学谋划,实施数字文化产业规模化战略布局。作为中部地区重要的经济中心,河南数字经济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当前,我国正在推进数字中国和“东数西算”工程,河南位于国家布局的“东数西算”八大枢纽节点的地理中心位置,区位优势明显。政府可依托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和大数据战略,从基础设施、政策资金、人才培育、产业融合四个方面进行战略布局,抢占数字经济时代的制高点,可通过顶层设计,建立多元化的数字文化产业支持体系、工作制度和规范、指导数字文化项目开发等,制定我省数字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
政府应完善政策法规体系,优化数字文化监管环境。应加快数字文化前沿领域相关法律和监管政策出台,包括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行业产品法律性质、交易方式、监督主体、监督方式,为行业有序、规范发展提供有效监管依据。政府要不断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建立起适应产业发展需要的法治化、科学化激励机制,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为产业发展赋能、为创新创造加力。构建更加完善的“司法—行政—市场”同监管机制,鼓励版权保护技术和模式创新,提升数字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水平,健全数字文化市场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产业发展环境。
(三)高效运用数字化技术,加快数字文化与产业融合度。推动数字创意与生产制造、文化教育、旅游会展等各领域的融合渗透,鼓励跨行业跨领域合作,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强产业竞争力。在生产制造领域,发展基于精品IP形象授权的品牌塑造和衍生品制造,鼓励开发电影音像制品、图书、服装、玩具、日用品等授权商品。在文化教育领域,开发推广数字化文博系统、数字文化教育产品,推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利用。在旅游会展领域,提升旅游产品和服务的文化内涵和数字化水平,发展动漫主题公园、虚拟旅游展示等新模式;推动“线上数字经济+线下实体会展”融合转型,打造“永不落幕”的网上、掌上会展平台。
(四)以开展原创IP工程为牵引,积极培育数字文化领军企业。一是建设优质IP资源库。建设省级优质IP项目库,培育原创品牌项目、团队和企业。积极推荐优质IP申报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国家动漫建设和保护计划项目。支持举办游戏、动漫、影视等领域的优质IP评选活动。鼓励基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新创作,丰富优质IP资源。二是推动IP版权增值。鼓励有潜力的企业建设IP授权中心,打造版权交易平台和全国领先的版权运营中心,推动版权保护、交易、流通和增值。以此培育我省数字文化领军企业。
(五)制定出台科学完善的招才引智政策,同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制定合理的人才引进、培育政策,建立文化数字化人才培养基地,针对数字化人才引进、培育、安置等不同环节制定人才育留计划,以吸引文化领域以及跨专业综合性的文化数字化人才深入到文化数字化的各个环节。同时,依托我省教育资源,形成政府主导、高校主导、企业参与、社会化发展的人才培养新格局,积极构建数字文化多层次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培养一批实用型产业人才,有倾向性地增设数字文化服务与管理等方面的综合性课程,使得人才培养适应数字文化发展的进程。(中国日报河南记者站 史宝银)